內容來自sohu新聞

專傢:私傢車自由準入專車會導致運力過剩


10月10日,交通運輸部發佈《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(征求意見稿)》,出租車和專車何去何從再次成為輿論焦點:傳統出租汽車為何要實行規模控制?私傢車為什麼不能作專車?

專傢稱:管制是為瞭糾正市場失靈

過去,一提“打車難”,人們首先想到的是車太少,呼籲政府放開規模控制,讓出租車市場自由發展。而根據征求意見稿,出租汽車仍實行許可管理,政府要繼續對總量進行控制。這該如何理解呢?

“上世紀70年代末,美國一些城市對出租車放松管制,結果引發瞭數量過剩、駕駛員收入降低、服務質量下降等問題,後來又重新拾起管制。”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繼孚認為,在出租車行業,純市場調節機制是失靈的。

“管制是糾正市場失靈的必要手段。”在上海三亦城市規劃公司徐康明教授看來,這其中原因包括:管控規模以確保司機合理收入,可以減少惡性競爭,“自由準入會吸引過多經營者進入市場,導致運力過度供給,影響從業者收入和服務安全與質量。”

硬幣的另一面是,如監管機制不完善,管制也可能失靈。對此,徐康明說,若規模調整間隔過長,容易產生供應短缺;若經營許可的價格過高,也容易形成阻止數量調整的利益集團。此外,管制還容易引發權力尋租、黑車猖獗。

也有專傢認為管制應當放開。國傢發改委綜合交通院院長張國華說,以前傳統出租車服務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,供需之間配對完全隨機,所以需要管控價格及數量,“但是移動互聯網的出現已經把不確定性全解決瞭,出租車管控的理論基礎就不存在瞭。”

杭州市民金小姐說,數量管理要科學,這兩年杭州實際運營的專車數量遠遠高於出租車,“這恰恰說明原來車太少瞭,老百姓需求長期沒得到滿足。”

對此,征求意見稿在提出總量控制的同時也表示要建立完善、科學、合理的出租車運力動態監測調整機制。而規模如何確定,交通運輸部運輸司巡視員徐亞華給出的因素包括:人口數量、經濟水平、出租車裡程利用率、交通擁堵狀況等。

專傢認為:設專車門檻是約束也是保護

此次改革,對專車平臺企業、車輛、駕駛員均設置瞭一定門檻,打車平臺不得接入非營運車輛。換句話,私傢車主再不能像現在這樣,把身份證、行駛證、駕駛證拍照給平臺企業就能幹專車瞭,而是要滿足相關條件、經過相關部門審核。

不少專傢認為,私傢車作專車盤活瞭存量資源、增加瞭市場供應,體現瞭共享經濟的精神,方便瞭市民出行。很多乘客也認為,相比出租車,專車的服務質量更好,加上時不時有補貼促銷,價格也很吸引人。

“營運車輛要比非營運車輛有更高的保險要求,有更頻繁的車輛檢測要求,以及更嚴格的車況要求。”在徐康明看來,當前一些專車平臺或宣稱其為信息平臺,或自定性為汽車合乘平臺,而不承認在提供運營性質的運輸服務;若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,對財產損失、乘客傷害、第三者傷害、司機傷害等均難確定法律上的責任主體;平臺企業普遍將司機界定為獨立承包商而非雇員,逃避瞭保險、稅收等成本和風險,“對專車企業,基本的規范既是約束,也是使其長期健康發展的保護。”

不可否認,專車市場的迅猛發展,對傳統出租車行業造成瞭嚴重沖擊。在為此次改革召開的論證會上,北京、哈爾濱、鄭州、成都等大中城市出租車司機反映,專車推出後日常業務量至少下降三成。對此,改革一方面在規范專車管理的同時,也提出要讓巡遊車和約租車提供差異化服務、實現錯位經營,並對兩者的服務方式、價格機制、車輛和服務標準等作出區分。

值得註意的是,此次改革明確,拼車不能以營利為目的。“合乘提高瞭汽車使用效率,應當鼓勵支持,但當前一些平臺的拼車服務並非互助合乘,而是營利性運輸。”徐康明認為,合乘與專業運輸不同,是一種社會互助關系,這與專業運輸存在明確的法律責任主體並不相同,平臺今後應將相關權利責任明示,而不該將其包裝為一種廉價運輸。

房貸台中清水房貸

(責任編輯:田欣鑫)

原標題:專傢:私傢車自由準入專車會導致運力過借貸利率計算



新聞來源http://business.sohu.com/20151012/n422982630.shtml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ateshend5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